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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剑指"国际避税"

2015-05-04 09:39:51中国经营报 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2月份,中国《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实施。4月份,媒体报道,跨国IT巨头A集团向江苏国税局补缴14亿元税款。这是中国有史以来反避税额度最大的案件,刷新此前微软公司8.4亿元税款纪录。消息传开,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外界强烈关注。

多年以来,苹果、谷歌、亚马逊、星巴克等跨国公司,把GDP留给东道国,把利润全部带走。利用法律漏洞,国际避税乱象愈演愈烈,跨国公司屡屡陷入舆论旋涡,背上“为富不仁”“大肆逃税”骂名。

金融危机爆发,民意压力加上财政吃紧,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力图堵住漏洞,扎紧篱笆,不惜祭出重拳,联手出击,剑指跨国公司“避税”。

国际避税面面观

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无不使出浑身解数避税。在律师、会计师的帮助下,跨国公司千方百计把营业收入、成本、借贷和盈利,分配到对其最有利的税务辖区的做法,学界称之为“合法避税”。这种现象古已有之,于今尤烈。在跨国公司CEO心目中,国际避税只能做,不能说。

细观国际避税的最常见方式,不外转让定价避税、利用避税天堂避税等。“像变戏法一样!一张巨大的税务账单就这么变没了。”英国记者讽刺。

除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传统避税天堂外,荷兰凭借慷慨的税务体制,成了欧洲大陆的新避税天堂。“在英国经营了15年,拥有800多家分店的英国星巴克的欧洲总公司,居然在一个几乎看不到星巴克的国度——荷兰。”媒体嘲讽。

荷兰法律对荷兰控股公司所得的股息及资本利得,全额免除所得税。宽松的财务统合制,允许一家子公司的经营损失,抵扣另一家外国子公司的收益。跨国企业内部交易的预约定价安排相当普遍,与税务当局提前谈妥,5年内高枕无忧。针对转售型公司,提供“以经营成本10%~15%为税基的税务优惠规则”,实际税率仅为1%~3%。荷兰公司对外借款的收入税基,以借款额的千分之二点五作为税基。特许权授权使用费,更是只有5%部分才需要纳税。

握有星巴克商标使用权的荷兰公司,每年向包括英国子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收取包括商标使用权在内的各项专利费,抵消子公司东道国税收。难怪星巴克英国子公司15年中,除了少数年份缴纳所得税以外,多数年份均报亏损。另外,荷兰与10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务优惠协议,苹果公司巧用荷兰三明治结构,海外收入实际税率降至3.3%。

税务如此优惠,2005年以来,世界前100强跨国大公司有90%在荷兰设立控股公司。可口可乐、阿迪达斯、耐克、宜家等纷纷在荷兰设立欧洲总部。570亿欧元流经荷兰子公司,获得惊人的税收减免。

“国际税收规则是为全球化和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时代设计的,它在避免数百亿利润流入税收漏洞方面几乎无所作为。”国际税收协定最早是为防止双重征税而制定的,如今跨国公司却利用这一规定把资产转移到税率最低的国家。全球化时代,跨国业务不同子公司间,资产“乾坤大挪移”无比容易。网络交易的兴起,不再依赖实际地理位置,跨国公司能更加灵活地分配业务。

过去20年,金融工具的使用前所未有地增长。跨国公司娴熟利用不同国家间的税务差异,轻松收割巨额获益。

国际合作打击“税收套利”

2012年,欧盟委员会对逃税和避税行为“宣战”,每年欧盟为此损失1万亿欧元,相当于西班牙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援助塞浦路斯资金的100倍。2008年,美国反避税调查补缴税款不下1000亿美元。统计显示,中国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数百亿元。

欧债危机后,各国财政状况恶化,民众对跨国企业大肆避税越来越难以容忍。“随着金融危机演变为财政危机、然后又演变为政治危机,公众对一个存在缺陷的,使得数十亿美元、英镑和欧元利润得以避税的国际体制愈发感到愤怒。”有鉴于此,各国政府态度转趋强硬,要求跨国公司依法纳税。

反国际避税的四大神兵利器,得到广泛采用:(1)狙击兵方法——制定特别法,就交易类别予以精确识别,并就其税收结果进行明确的规定。(2)鸟枪方法——制定一般条款,打击某一特定范围内各种避税活动。(3)行政方法——将控制避税的责任交给税务当局处理。(4)公平交易方法——关联各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应该与独立各方之间进行的交易相类似。

2009年,美国国税局大中型企业税收管理司增加了从事案件审计稽查人员的数量,成立了转让定价工作组。同时,新设立转让定价委员会,专门关注转让定价的税收遵从。委员会由大中企业管理局负责国际事务的副局长、特定行业或负责一线管理的总监等组成。

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在美成立子公司GSK。GSK从英国母公司得到特许权,并向后者支付天价特许权使用费。美国国税局认为存在转让定价问题,大部分利润“瞒天过海”转到英国,发出欠税追缴通知单。

GSK与美国国内税务局(IRS)对簿公堂,缠斗数年后,双方庭外和解。GSK支付34亿美元税金,放弃18亿美元应得退税款;IRS同意撤销逃税指控。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转让定价调整案例,最终以政府大获全胜收场。本案中,美国国税局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剩余利润分割法的娴熟运用,非常值得中国借鉴。

英国政府则与开曼群岛、马恩岛等10个英国海外属地属地达成共享银行账户信息协议。英国举行多场公开听证会,质询大企业是否上缴足够税额。议员们抨击企业利用避税天堂、为降低纳税额而“操纵”账目以及从事“不道德”行为。议员们连珠炮般地发出诘问,“难以置信”和“不知道你们把我们当成什么了”之类的语句不时出现。

《金融时报》专栏作家约翰凯讽刺:“向税务当局提供假账的企业高管以及为此出力的会计人员,未来将承担极大的风险。他们听到背后关上的那扇门,或许是监狱牢房的房门,而不是唐宁街10号的大门。”财政大臣奥斯本呼吁对现存税制进行改革,并表示愿与法、德等国一起合作,打击跨国企业避税行径。

法德财长也相继表态,呼吁集体行动打击跨国避税。欧洲国家随后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税收透明度建设和情报交换。法国成立处理贪腐和逃税漏税案件的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每年公布“避税天堂黑名单”。

一场大规模打击税务欺诈的风暴席卷意大利。奢侈品牌D&G 创始人多尔斯与加巴纳,因利用空壳公司逃避10亿欧元税款,获刑18个月,支付3亿多欧元罚金。丹麦政府发表备忘录,打击欠缴企业所得税的跨国公司,对文件不全的转让定价调整,处以25万丹麦克朗的罚款和所得额10%的附加罚款;葡萄牙政府发布《打击税收和关税欺诈及逃税战略规划》文件,提出以刑事措施、立法措施、行动措施和制度措施四大途径打击偷逃税款。

专家普遍认为,要打击国际避税乱象,国际合作、统一标准、查补漏洞、共同打击是唯一的出路。“单边行动不会起作用,在欧盟单一市场内,各国标准的不一致、法律漏洞的存在,为跨国企业避税提供了操作空间。”欧盟税务专员舍梅塔观察。

2013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报告痛斥:“对跨境利润征税的国内和国际规则现已失灵,只有傻子还在缴税。全世界迫切需要处理这一问题。”次年,OECD 通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彻底改变国际税收和转移定价规则,大幅增加跨国公司纳税责任。BEPS 被普京誉为“近百年来国际税收规则最大规模的重塑”,51国代表签署《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另有30多国表态2018年加入。

“整个氛围正在发生改变,避税不再受到认可。”一位跨国公司总裁哀叹。“减税竞争应该叫停!”美国经济学家萨克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为防止竞相减税的恶性竞争,各国之间的税收和监管协调至关紧要。”

轰轰烈烈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如火如荼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志着国际税收进入合作共赢新时代。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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