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关于开展高新技术领域打击非法集资通知

2015-05-12 09:27:22北京科委 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京科发〔2015〕192号

各区县科委、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8月,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市场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管控和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活动,是排查、管控和整治的对象。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市场等名义已经或正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必须立即停止,并及时退还已吸收的公众资金;拒不退还的,按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三、各区县科委、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大对所辖区域、领域内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市场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管控和整治工作。排查、管控和整治情况应及时向市科委报告。

四、全社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发现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市场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请及时向市科委举报。

五、联系人:马振宇;联系电话:66153439。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责任编辑:lilingli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