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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方案通知

2015-05-14 09:42:07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注评协[2015]8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做好我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5]51号)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的要求,我协会制定了《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列入本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范围的25户评估机构应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做好本机构的执业质量自查工作;

二、检查组应在实地检查的前3天通知被检查机构,请评估机构配合检查并安排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场(如机构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事宜;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附件:

1、《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2015年执业质量抽查机构名单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5]5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认真开展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是为了进一步督

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模式和执业质量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评估机构优质管理,提升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山西评协成立2015年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处长杨振国、省评协秘书长宋跃川担任,副组长由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副处长张志祥、省评协副秘书长高峰、徐菁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检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办公室主任由省评协综合业务监管部主任陈便成和注册会员部主任秦利荣担任。

三、检查方式和对象

2015年的检查工作采取抽选方式。抽查对象为近三年内未接受过执业质量检查的评估机构和历年受过行业自律惩戒的评估机构,抽查比例为我省非证券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评估报告的检查范围以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根据检查对象具体情况,也可以抽查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质量的检查,采取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重点检查新的评估业务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机器设备、不动产等评估准则的执行情况。

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机构上报检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相关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的检查以2014年12月31日为检查基准日。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协会工作人员、行业评估专家和选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担任。

六、检查步骤及要求

(一)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前准备工作。各被检查对象应当自收到检查办下发的检查通知之日起,做好2014年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二)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2015年5月下旬,检查办将对参加抽查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检查的要求。2015年6月底前,抽查检查要完成实地检查工作。检查程序以及检查人员的权利和检查纪律,按照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检查业务档案的基本要求:

在保证评估机构每一位注册资产评估师均实施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前提下,检查小组抽查业务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4份。

2.各评估机构应向检查小组提供如下材料:

本单位基本情况的书面介绍(包括合伙人或发起人出资情况、机构设置、内部管理、职业道德、质量控制及业务开展情况等);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目录清单;机构人员名册;质量控制方面的制度和标准。

(四)检查的基本程序

1、检查小组人员听取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介绍情况。

2、查阅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检查业务档案等。

3、组织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或者其他业务助理人员座谈。

4、检查小组汇总检查情况,归纳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形成初步检查结果报告,与资产评估机构交换意见。

5、向检查办提交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报告和检查小结。

(五)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2015年9月底前,检查办要完成检查总结和相关处理工作,并将本次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检查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的经营状况,针对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等。对检查发现的内部管理规范和执业质量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检查成绩突出的检查人员予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按照行业自律惩戒规定予以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违反《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及《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有关规定的问题,及时移交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七、检查案例收集

要求每个检查小组检查工作结束后,提交正反典型案例各一个。

八、其他

山西省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办公室地址:太原市千峰南路15号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北院7号公寓3层省注册评估师协会综合业务监管部。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0351)4182087

联 系 人:刘华娜

电子邮箱:cbc666209@sohu.com

 

附件2:

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抽查机构名单

1、山西中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山西中强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山西誉德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山西中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山西正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太原市正信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山西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山西力仁资产评估事务所

9、山西博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10、山西儒之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11、山西同兴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山西中保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山西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山西国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山西大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山西开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朔州百氏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18、晋城市中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

19、山西晋城元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高平明星资产评估事务所

21、晋城市泉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22、晋城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阳城县华清资产评估事务所

24、晋城市中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吕梁中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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