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关于5年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通知

2015-06-15 15:32:0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关于5年期国债期货和10年期国债期货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6-12

实施时间:2015-7-10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15:15起,对5年期国债期货和10年期国债期货的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lilingli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