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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股份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2015-07-08 09:47:1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地税财行[2015]8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7-6

实施时间:2015-7-6

市税务三分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豁免的报告》(华大投资〔2015〕5号),要求对无偿划转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鉴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17820万股股份,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国资产权[2015]459号)无偿划转给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第一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6日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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