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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关于行业信息联络员信息确认工作通知

2015-07-08 09:52:46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行业信息联络员信息确认工作通知

发文文号:粤评协[2015]28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15-7-6

实施时间:2015-7-6

珠海、佛山、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关于建立行业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粤评协[2013]4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交流,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保证行业信息的及时传送。省评协将开展2015年行业信息联络员信息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行业信息联络员定期确认制

(一)自行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实行以来,因行业信息联络员变动而导致行业信息无法及时上传下达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行业信息的及时传送,省评协将对行业信息联络员进行定期确认,即每年7月底前对行业信息联络员的信息进行重新确认,请各机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各机构认真填写《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推荐表》和《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2),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于2015年7月17日前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资产评估机构名称+行业信息联络员姓名”)至省评协。

二、具体要求

(一)为切实做好行业信息联络员工作,行业信息联络员原则上由各机构的行政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为确保省评协的信息能及时传达到各机构,信息联络的电子邮箱应使用以各机构名义专门设置的电子邮箱,不能使用个人QQ邮箱。

(三)为确保省评协的文件和刊物能准确送达各机构,各机构的联系地址应使用日常办公的地址,尽量不要使用私人地址。

(四)行业信息联络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的,应在人员变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新的行业信息联络员,并填写好《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推荐表》和《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评协。

省评协联系人:廖智娟,020-83176527

邮箱:gdicas@163.com

传真:020-83176514

附件:

1.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推荐表

2.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6日

附件1-2.doc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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