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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租赁业务内部控制与核算方法

2015-06-18 14:09:06东奥继教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行政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因临时需要或其他原因往往会发生一些固定资产的租赁业务,不论是固定资产出租单位还是承租单位均应按照《国家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与正确核算,借以维系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其保值增值,或者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

内部控制方法

对出租单位来说,各单位首先应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及时检查各项资产使用情况,对闲置的资产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置的初步意见。对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招租,对因管理任务改变而形成的长期闲置或使用年限即将届满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处置。

其次,对于资产租赁业务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招租、收款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最后,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票款分离,票款一致,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对收取的租赁费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同时还应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票据的管理以及对相关印鉴的管控。

对承租单位来说,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职责权限,经常检查与分析资产使用情况,对因管理或特殊业务需要(如大型会议或活动)而需增加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对临时需要的资产要及时寻租,对长期需要的资产要提出配置意见。

对于临时租赁的固定资产,首先,应以保证其正常使用为首要目标,但应尽量压缩租赁费用,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签订租赁合同。

其次,要加强对租赁费用的内部控制。资产的寻租、租赁费的支付和会计核算要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对租赁费的支付应按照授权批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最后,财会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租赁业务的相关凭证进

行严格审核并准确核算。比如临时租赁会议场所的会议费:一是要审核会议费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会议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参会人员伙食费、住宿费及与会议有关的费用。二是要审核会议费的标准,即是否是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的。三是要审核会议费相关凭证,比如《会议报销审批单》,与会议相关的内部签报以及能够证明会议议题、议程、会期、地点、与会代表人数、相应的预算指标、实际报销金额以及各项费用构成等单据或资料。

会计核算方法

对出租单位来说,各单位在收取租赁费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承租人开具财政票据;收取的租赁费收入应通过“应缴财政款——

—国有资产出租收入”账户核算;对收取的租赁费应按期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的核算则通过“应缴税费”账户。

对于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相关税费应于次月15日之前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纳手续,即分别填制《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并足额缴纳,然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行政单位对收取的租赁费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则应向承租人开具财政票据时同时登记“应缴财政款”账户的借贷方。

对承租单位来说,承租单位在承租固定资产时,应与承租人签订《财产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赁费用以及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在承租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除登记承租固定资产备查簿外,应按照租金的结算方式和租金的支付方式分别进行核算。

预付款方式。预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租赁费数额较小,账务处理简单,同“分期付款方式”;如果租赁费数额较大或有特殊要求,也可把租赁费分期摊销。

补付款项时,按照实际补付的款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的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

—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 —出租单位”科目;同时借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

融资租赁方式。对于经常使用并价值巨大的且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固定资产,也可报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不过该业务实际工作中运用较少,除非该地区财政非常困难。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步骤如下:租赁双方应首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或《融资协议》,明确租赁价款和租赁期限,确定分期支付租赁费的数额及期限,然后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赁费。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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