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我们对2001年发布的《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令第11号)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了《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 “《中央定价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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