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办方纳税人:
根据市局财产行为税处的工作安排,为落实2014年全系统税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局关于“研究全市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房产税政策,由现行按房产原值征收调整为从租计征”的工作要求,现开展企、事业(自收自支)单位出租房屋房产税由从价计征拟改为从租计征的税源情况调查,请各单位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为决策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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