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15年中关村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市民政局社团办登记注册,且由中关村管委会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在市民政局社团办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产业技术联盟;或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法人单位;或联盟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中关村的比例不低于50%。
(三)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支持资金。
二、申报范围
(一)建设经费
1.支持内容及额度
根据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综合评价,按照评价情况每年分别给予每家社会组织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经费支持。
2.主要评价内容
(1)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范完善、会员发展管理等情况。
(2)工作绩效情况,包括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工作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3)工作参与度,包括参与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产业促进等重点工作等情况。
(4)社会评价情况,包括服务对象、会员单位及社会评价等情况。
(5)对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所做贡献和国际国内行业影响力等情况。
新注册成立及第一次申报支持资金的社会组织主要按照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基本情况及社会组织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二)专项工作经费
1.支持内容及额度
(1)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行业(产业)研究、标准创制、平台搭建及品牌活动三类。支持额度不超过完成以上专项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每年给予每家社会组织的专项工作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每家社会组织最多申请3个项目的支持经费。
2.评价主要指标
(1)项目必要性(与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相关程度)。
(2)项目价值(影响力)。
(3)项目创新性。
(4)项目实施规范性。
(5)项目可持续性。
(6)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能力及匹配度。
三、申报安排与流程
(一)申报安排
1.建设经费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2.专项工作经费按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进行。预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5月25日,预申报项目在汇总整理后将征求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处室意见,并向预申报单位反馈,之后再组织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1.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一式贰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提交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so@zgcngo.org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根据社会组织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创新处联合专家组、市民政局社团办和委内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量化评价,初步形成支持方案。
2.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一式贰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提交至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mxx@hdcapital.cn。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根据社会组织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产业处联合专家组、市民政局社团办和委内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量化评价,初步形成支持方案。
3.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支持的项目绩效和财务支出状况进行审计, 结合资金总体预算规模,形成最终支持方案。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给予支持的社会组织名单和支持金额,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
四、联系方式
(一)中关村管委会
1.创新处
联系人:马媛月;联系电话:88828921。
2.产业处
联系人:迟莉莉;联系电话:88828825。
(二)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 闽;联系电话:82237601-606,13810350042。
(三)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2150635-8022,13701095439。
刘坤静;联系电话:82150635-8019,15110208110。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责任编辑:lili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