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
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税局
2015年5月5日
抄送: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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