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数字证书与签章经费招标”投诉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平原里20-3
被投诉人: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被投诉人: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数字证书与签章经费招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招标公告存在法律瑕疵,应依法予以纠正。为此,于2015年2月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5年3月18日依法做出投诉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5)第2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局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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