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按时组织落实。
联系人:张晔 64310789
电子城管委会组宣科
2015年6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雏鹰人才工作发展,发现并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人才,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
(一)30周岁以下到中关村示范区创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当年度内(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新注册成立企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奖获得者;
2.“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得者;
3.其他有影响力的全国创业大赛金奖或同类奖项获得者。
(二)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推荐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且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应为2年内(即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
2.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
3.所创办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高于30%;
4.雏鹰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注:曾获得海归人才和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有关申报材料
1.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分园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
2.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汇总表(分园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
3.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申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投资协议(需加盖企业和雏鹰基地运营机构公章)、企业公司章程(需有工商局的章戳)及其他相关证明机构。
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相关申请书、汇总表等均需加盖公章,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0日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联 系 人:张文琼、于丽、刘鉴先
联系电话:88828942、88828944、88828905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室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5年6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雏鹰人才基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申请书
·附件2:雏鹰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雏鹰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书
责任编辑:lili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