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的温馨提醒
发文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6-24
实施时间:2015-7-1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效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5年7月1日起联合开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纳税人可持税务登记证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也可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分别开通了查验《税务违法证录证明》真伪功能,欢迎使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址:www.szgs.gov.cn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址:www.szds.gov.cn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lili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