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内容:商业零售业购进业务的核算。零售商品购进,一般由实物负责人根据商品库存和销售情况,自行组织进货。设有专职采购员的企业,可由实物负责小组提出要货计划,由采购员组织进货。
(一)购进商品的程序
零售企业一般是由本地的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商品,但为了扩大花色品种、增加货源,也可以从外地组织进货,或从国外进货。零售企业同城购进商品,一般采用提货制或送货制;异地购进商品,一般则采用发货制。
不论采用何种商品交接方式,在商品运达后,由实物负责人根据发票所列内容,逐一清点商品数量,检查商品质量,核对商品编号、品名、数量、质量、单价和金额无误后,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数联,分送有关部门入账。“商品验收单”格式如表3-5所示:
(二)购进商品的账务处理
1.科目的设置
商品购进过程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过程。购进的商品应用商品实际进价核算。在支付了货款、尚未验收入库之前,建立“商品采购”科目,以核算商品采购成本。但由于零售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购人商品在验收入库时,不是按照原来进价而是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这样“库存商品”中就包括商品的实际进价和未实现的进销差价(含销项税额)两部分。因此,当购进的商品经实物负责人验收之后,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实质上它是资产的调整科目,对库存商品起调整作用。在商品购进、溢余、调价增值等发生差价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结转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商品短缺、削价、调价减值等而注销差价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期束,“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减去“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余额,就是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
2.购进商品的账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零售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比批发商品较为复杂,既要保持多年形成的售价核算方法,叉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等有关内容。因此,在核算上要求采用一种简便可行的办法。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零售商品购进作如下处理:在购进时按不含税成本记入“商品采购”科目;按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全部价税总额付款数记人“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而在商品入库时,则按含税的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记人“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按不含税的进价转销“商品采购”科目数额。具体地说,由于商品交接货和结算方式不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本地商品购进。
本地商品购进,一般是购进和货款结算同时办理的,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提货制或发货制,货款结算方式可以使用支票、本票或委托收款等。财会部门应根据实物负责小组转来的商品入库验收单、专用发票和付款凭证入账。
【例3-1】乙零售商业企业从本地购人一批A商品,货物重量为100吨,单价500元/吨,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款项已通过银行转付。这批A商品出售取得销售收入72 000元。
购进A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A商品验收入库对: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商品进销差价
(2).异地商品购进。
异地商品购进,由于商品的发运时间和结算凭证的传递时间不一致,通常会发生先付款,后到货;先到货,后付款以及到货与付款同时进行三种情况。
a.先承付货款和运费,后到货。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承付货款,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变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商品运到,由百货组验收,根据有关凭证,按含税售价人账,作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商品进销差价
b.商品先到,后付款。商品运到,验收入库,平时不作账务处理,月末如仍未付款,按暂估进价人账,作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
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承付货款,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c.承付货款与到货同一天,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三)购进商品发生溢余、短缺的核算
企业在组织商品购进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差错事故等因素,发生商品溢余和短缺.应及时按规定转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购进商品溢余的核算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先按实收数人库,将溢余数按不含税进价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分情况进行处理。如系供货单位多发,在企业同意作为购进情况下,由供货单位补开发货单,补付货款;如系运输途中自然升溢,作减少商品损耗处理。
【例3-2】乙零售企业从本地购进B商品2 000个,单价为5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售价为每个1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付。商品运到企业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多出了200个,原因待查。后经查明,原来是供货单位多发了200个,经协商,甲零售企业购入,并补付货款。
承付货款时:
借:商品采购——B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B商品 220000
贷:商品采购——B商品 100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00000
查明原因,补付货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700
2.商品短缺的核算
购进的商品发生短缺,原因查明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如果是定额内的损耗,可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属于自然损耗,应列作经营费用;如果是供货方少发商品,经与供货方协商,可由供货方补付商品或者退还货款;如果是属于运输途中的事故,应该由保险部门、运输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员赔偿,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及残料价值后的余额列作“营业外支出”。购进的商品发生毁损与短缺,属于正常情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属于非正常情况的,则不得抵扣。
【例3-3】乙企业从外地购进食品5 000千克,单价为2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售价24元(不含税),供货单位垫付运费500元,货款巳承付。
食品运到后,验收时发现短缺200千克。后经查明,短缺的食品系供货单位少发了货。
购进食品时:
借:商品采购——食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销售费用——运杂费 500
贷:银行存款 117500
食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食品 1152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4000
贷:商品采购——食品 10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9200
经查明上项短缺商品中10千克系供货单位少发,经联系由对方补发商品商品已收到。另10千克系运输部门责任事故,应由其赔偿。
借:库存商品——食品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
贷:商品进销差价 1480
待处理财产损溢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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