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的核算主要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本文将对商业企业周转材料的核算进行详细论述;
一、包装物的核算
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包装物的核算是在“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或“包装物”科目进行的。“包装物”科目是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费等)。借方登记包装物的购进、盘盈等增加数;贷方登记包装物出售、盘亏、摊销、废弃等减少数,借方余额表示结存包装物的实际成本。
(一)包装物的核算范围
“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核算范围包括:
(1)用于包装商品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发出的核算
1.发出包装物用途不一样其核算也不一样
企业发出包装物,根据其用途不同,应分别进行处理。
(1)生产领用包装物。生产部门领用的包装物,构成了产品的组成部分,此种包装物应计人产品成本。
借:生产成本等科目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随产品出售的包装物,分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两种情况,会计处理方式不同。
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随同商品出售时要单独计价,单独反映其收入,相应也应单独反映其销售成本。因此,应于商品出售时,视同材料销售处理。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中。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3)出租的包装物。
企业多余的包装物可以出租,在第一次领用时,按出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计算。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收取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期满收回残余价值或变价收入冲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其他业务成本
(4)出借的包装物。
出借包装物一般都是为了销售的需要,按出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记人“销售费用”科目。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期满收回残余价值或变价收入冲减“销售费用”科目。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销售费用
2.包装物内部领用的核算
(1)用于包装商品或产品,作为商品或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因直接和商品或产品结合在一起,构成商品或产品的组成部分,领用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领用后用于包装即将出售的商品或产品,应列为商品或产品的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随同商品或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这部分包装物品用于包装准备出售的商品或产品,并单独计价收费。因此,应视同材料出售处理,取得包装物销售收入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已出售包装物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单独对外销售的包装物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已出售包装物成本时:
借一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包装物出租、出借的核算
企业在销售环节为销售商品或产品而提供给购货单位周转使用的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其核算过程如下:
(1)出租或出借新的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或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3)对逾期未退的包装物的押金没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出租包装物发生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出租、出借包装物发生的经常修理费应区别出租、出借包装物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出租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出借包装物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6)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频繁、数量多、价值大的企业对其成本可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当选取了一定的方法进行摊销时,作会计分录为;
出租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借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7)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继续使用而报废时,将残料回收入库。
出租包装物: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成本
出借包装物:
借:原材料
贷: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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