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东会决定溢价减资,溢价部分是否可以首先冲减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还是按减少注册资本比例,同比减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
假定公司原股本为10000万元,本次决议减少3000万股,按每股1.5元减资,需要资金4500万元,目前账上资本公积为200万元(为投入时溢价部分),盈余公积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
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4001实收资本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股 4500
贷:银行存款 4500
借:实收资本 3000
资本公积 200
盈余公积 1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
贷:库存股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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