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主法及账务处理
一、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说明:
项目公司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置“现金”科目,反映项目公司库存现金状况,并遵守如下规定:
①于当日收到的现金货款,必须于当日全额交存到中行货款户。
②除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外,其他经济业务往来均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③支付现金可从库存现金限额或从银行-费用帐户提取支付现金,不得坐支货款。
④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⑤出纳对经管的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发现有待查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时,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或落实相关责任人后,现金短缺记入“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单或个人)”科目,查不出原因的短缺,经审批后记入“营业外支出-现金短缺”科目;现金溢余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单位或个人)”科目,查不出原因的,记入“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现金
(2)银行存款
说明:①项目公司在银行开设费用帐户与货款帐户,核算项目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②项目公司应按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名称、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根据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更正。月终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③项目公司收到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于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应按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项目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银行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④银行印鉴应由两人以上分开专管,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应指定专人管理。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汇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或个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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