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司税务登记的常见问题
1)问: 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自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 问: 如何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答: 采用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停业申请表」,审核批准后,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其他纳税人无须办理停业登记,只须采用零申报方式即可。
3) 问:如何办理复业税务登记?
答: 在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复业单位领取表」,并交回核准停业通知书,审核批准后可以复业。
4) 问: 企业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可以申领普通发票?
答: 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司并需带备所有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资料、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局办理。企业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可将财务报表呈报当地税务局,申领普通发票。
二、税务发票的常见问题
1) 问: 如何快捷辨别发票的真伪?
答: 可按下列方法辨别: 发票名称和文字内容的字体为楷体 正常填写后「记账联」的文字颜色为紫色
各联次发票号码均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哥德字体 发票大写金额位置采用发票文字印色并套印色条
2) 问: 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立专用发票?
答: 可以。如果受赠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问: 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不可以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的常见问题
1) 问: 取得税务局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 可以。代开的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4%或6%,一般纳税人以此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2) 问: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是否可以退还增值税?
答: 可以,非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在保税区设立的外资企业,其采购的国产设备凡符合有关规定(国税发〔1999〕171号),可按规定办理退税。
3) 问: 本公司是一间零售企业,年营业额约210万元,是否可以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 不能。根据规定,企业年营业额大于180万的,应向税务局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 问: 普通发票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 不可以。只有取得税法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可将普通发票金额计入购货成本中。
5) 问: 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可不可以退税?
答: 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是不予退税。
6) 问: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答: 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100万元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180万元 财务核算健全并购买防伪税控设备
四、出口退税的常见问题
1) 问: 目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 按不同的货物,区分不同的退税率,目前的退税率有17%、13%、11%、8%、6%、5%六个类别。
2) 问: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答: 企业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应在3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3) 问:对新成立的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有什么规定?
答: 对新设立的生产型企业,从首次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而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内销货物应纳税额。12个月后,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按有关小型出口企业的规定执行;如属于小型出口企业以外的企业,则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注册一年以上新增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企业除外),经市级税务局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违法行为的,可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新成立的生产性企业,其内外销之总和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且外销比例超过50%的,可向省级税务局申请按月计算「免、抵、退」税办法
4) 问: 如何办理「免、抵、退」税?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 退税审核期为 12 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 , 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而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到年底对未抵扣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局规定,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由各省国家税务局根据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售额之总和在 200 万元 至 500 万元人民币 的 幅度内,按照各省实际情况 , 确定全省统一的标准,例如,广东省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为:内外销售额之总和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
5) 问: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答: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五、消费税的常见问题
1) 问: 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
答: 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环节征收,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则在零售环节征税。
2) 问: 那些商品需缴纳消费税?
答: 涉及消费税的商品如下: 香烟
酒及酒精 化妆品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价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及焰火 成品油 汽车轮胎 摩托车 小汽车
六、外商代表处的常见问题
1)问: 在深圳设立的代表处如何计算所得税?
答: 所得稅計算方法:
收入额 = 本期经费支出额/(1- 核定利润率10% - 营业税税率5%)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 收入额 × 核定利润率10% × 企业所得税税率15%
2)问: 计算收入的经费支出包括那些费用?
答: 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员工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它营运费用。
3)问: 利息收入可否扣减经费支出额?
答: 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应以其实际发生的经费换算收入征税。
4)问: 代表处的固定资产可否计算折旧?
答: 如果代表处有完整的财务记录,便可按月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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