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北京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通知

2015-05-14 10:19:31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资金发[2015]7号

各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补贴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住房补贴存款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2.10

1.85


二、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存款部分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利率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活期存款

0.35

0.35

二、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

-

-

三个月

2.10

1.85

 

2.30

2.05

 

2.50

2.25

(二)从2015年5月11日起存入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2015年5月11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在定期存款未到期时,仍按原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到期后办理续存的,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lilingli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