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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015-09-06 17:24:5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9-1

实施时间:2015-9-1

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新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前,向厦门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当年入学新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各高校应于11月6日至25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大学生的缴费申报手续。缴费申报前,务必通过地税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缴费申报。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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