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中注协第三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注协[2015]49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5-9-22
实施时间:2015-9-22
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52号),我省将组织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第三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方式
本着程序公开、评定公正的原则,突出行业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要求,在中注协确定我省名额的范围内,采取会员自愿申报与协会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定工作。
二、评定标准
在满足中注协规定的条件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业会员可优先推荐。
(一)近两年我省综合评价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二)近三年被行业选树为先进事务所党支部、示范基层党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党支部书记;
(三)在行业继续教育中担任师资的;
(四)参与行业课题研究、执业质量检查和执业标准建设的。
非执业会员推荐条件执行中注协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资深会员(执业)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申请,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附件1)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附件2);
(二)资深会员(非执业)由非执业会员个人申请,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附件1),向省注协申报。
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上报省注协。
联系人:黄贤达,电话:0551-68150364
电子邮箱:dw0551@126.com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财政厅大楼1909室
附件: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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