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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关于纳税人错峰办税的通告

2015-11-09 10:38:0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错峰办税的通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8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1-4

实施时间:2015-11-4

10月8日起,我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当前因系统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发生较大变化,部分涉税事项办理速度有所减慢,导致部分办税服务厅出现拥堵。为避免因申报高峰期办税服务厅拥堵给纳税人带来不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尤其是“零申报”纳税人,尽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纳税,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

二、“零申报”纳税人尽量在11月10日前完成“零申报”业务办理。

三、11月10日后,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将优先受理有税申报业务。

特此通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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