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15-12-18 17:57:0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2015-12-16

实施时间:2015-12-16

各位业界同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募集行为办法》)。现就《募集行为办法》内容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位业界同仁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1月5日前反馈至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部。

邮件主题请注明“《募集行为办法》反馈意见-反馈单位”,并将反馈意见填写至《<募集行为办法>反馈意见登记表》(附件5)。中国基金业协会欢迎各位业界同仁实名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于我协会进一步与反馈单位取得沟通联系。

反馈意见接收邮箱:pfopinion-03@ama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3: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个人版内容与格式指引)

附件4: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附件5:《募集行为办法》反馈意见登记表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