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浙注协[2016]2号

2016-01-18 17:04:1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2016年全科合格证发放环节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注协[2016]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6-1-15

实施时间:2016-1-15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2016年全科合格证发放环节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保证会员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相关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为进一步巩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果,避免因未及时登记入会造成的不便,请各市注协督促本辖区内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

二、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全科合格证发放和登记入会的衔接工作。在发放全科合格证的同时,发放非执业会员入会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指导会员及时完成登记入会相关工作。

三、梳理汇总,及时反馈非执业会员申请情况。汇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等相关入会申请材料,填写《非执业会员登记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及时将入会申请材料及《非执业会员登记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省注协会员部。

电话:0571-85179130

电子邮箱:zhangtianlin@zicpa.org.cn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2.非执业会员登记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