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2016-02-29 10:16:47海关总署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1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6-2-22

实施时间:2016-3-1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Ⅰ)及(Ⅱ)(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2.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