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2014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公告
发文文号:豫评协[2015]14号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实施〈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评协[2010]10号),省评协对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2014年度进行了综合评价。
评价范围是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在省评协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价内容包括:年业务收入(权重 30%)、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权重15%)、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业务收入(权重10%)、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权重3%)、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权重2%)、执业质量(权重30%)、行业贡献(权重 10%)等七项指标。其中前5项采用最大值比较法计算得分,后2项采用直接得分法计算得分。计算依据为行业信息平台的有关数据和各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行业贡献情况表》。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为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与其权重之积相加的总和,排名依得分多少排列。
省评协已于4月20日将评价结果在网站公示,并就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情况反映进行研究,形成正式的综合评价结果。为向社会披露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信息,给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引导资产评估机构有序竞争,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 2014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公告。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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