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8-28
实施时间:2015-8-31
各结算会员: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提高到3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提高到30%。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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