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甲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郑商发[2015]148号
发文部门: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9-9
实施时间:2015-9-18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9月18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