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工信消费[2015]5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5-9-23
实施时间:2015-9-23
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集团: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国家近年来推进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根据工信部的安排部署,我市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建立诚信体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已经有17家企业通过了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我委在2014年对获证企业进行了表彰。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4号)的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入《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工作目标是力争我市80家以上企业建成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40家以上通过评价认可。但我市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与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与我市的发展定位,以及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区县和大宗食品行业在此项建设工作中至今是空白;很多大中型食品企业至今未着手建立诚信体系。
各相关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的重要内容,继续扎实推进这项惠民工程,努力营造食品行业“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诚信建设氛围。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进度,实现“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全覆盖,现提出推进该项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落实主体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辖区和系统内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实现培训工作的全覆盖。
三、食品重点区县、企业集团力争每年至少有1家食品工业企业通过评价,有3家以上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议有条件的区县、企业集团可根据各自情况,对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对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评价的企业,各区县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请各单位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我委将定期组织工作效果考核。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消费品工业处 姜晓帆;联系电话:83608097,13512403978;传真:83608097)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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