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34号
发文文号: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34号
发文部门: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2015-10-22
实施时间:2015-10-22
为促进外贸发展,深入推动通关一体化改革,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广发银行参与电子支付业务的通知》(署税函[2014]470号)要求,我关已于近日完成对广发银行的备案。凡通过该银行办理进出口税费缴纳业务的企业,如申请参与电子支付业务,即日起可联系该银行,并登陆网址www.easipay.net签署“电子口岸、支付平台和企业”三方协议及在网上向我关提交备案申请。企业应严格遵照海关总署2011年17号公告要求,开展电子支付操作(电子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由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热线为400-821-76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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