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修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10-30
实施时间:2015-10-30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我会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jigoubu@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144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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