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5-11-3
实施时间:2015-11-3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税务总局起草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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