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函[2015]2670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12-31
实施时间:2015-12-31
各市场参与人: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的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实施指数熔断期间,本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本所上证基金通相关业务也同步暂停。
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业务及技术的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