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通告
发文文号:人社部发[2016]8号
发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16-1-15
实施时间:2016-1-15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试点设立了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于2015年11月正式开业。根据国务院明确的试点业务范围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4号)等规定,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资格,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建设银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资格,自2017年1月1日起失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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