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开发御花园小区项目,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1,500万元,开发成本3,200万元,含借款利息200万元,可售面积30,000平方米,如果销售毛坯房,每平方米售价3,200元,销售收入总额为9,600万元,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方案1:销售毛坯房应交纳土地增值税
不含息建造成本=1500+3200-200=45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4500×130%+9600×5.5%=5850+528=6378(万元)
增值额=9600-6378=3222(万元)
增值率=3222÷6378=50.52%
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率为5%;
应交土地增值税=3222×40%-6378×5%=1288.8-318.9=969.9(万元)
方案2:改卖毛坯房为卖装修房,对房屋进行装修,预计装修费用1,200万元,装修之后,每平方米售价为3,700元,销售收入总额11,100万元,无其他变动因素。
不含息建造成本=1500+3200-200+1200=57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5700×130%+11100×5.5%=7410+610.5=8020.5(万元)
增值额=11100-8020.5=3079.5(万元)
增值率=3079.5÷8020.5=38.40%
应交土地增值税=3079.5×30%-0=923.85(万元)
方案2与方案1的差额=969.9-923.85=46.05(万元)
责任编辑:lili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