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iPhone 6和Apple Watch终于发布啦~可是首批上市的国家和地区中居然木!有!大!陆!当真是肖邦也弹不出我等果粉的忧伤T_T 没关系,国内专卖店买不到,还是可以托七大姑八大婆九大姨从国外捎一个回来的嘛,再不济咱还有万能的代购军团呀~但是,apple无国界,代购需谨慎。在纠结到底是选4.7寸的iPhone 6还是5.5寸的iPhone 6 Plus之余,还是先涨涨姿势,学习下进口税吧
物品 vs 货物
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
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关税和增值税)。
下文将讨论的是个人进境物品征税问题。首先,个人物品进境的两种方式:携带和邮寄,征税标准分别是什么?其次,进境物品如何征收和缴纳进口税(即行邮税)?
个人携带进境的物品,征不征进口税?
旅客携带进境的物品是否征收进口税有三个判断标准:
是不是个人自用?
自用数量是否合理?
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系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
(1)照像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
(2)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其它物品。
不符合标准怎么办?
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总值是否在规定数额以内?
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
不符合标准怎么办?
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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