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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2015-10-14 17:46:59财政部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关于公布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2015]230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农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时间:2015-10-10

实施时间:2015-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鉴于小麦即将开始大面积播种,各地要认真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5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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