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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注协[2016]3号

2016-01-11 15:39:1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评价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注协[2016]3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6-1-7

实施时间:2016-1-7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82号),确保我省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就做好2016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于3月18日前,按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写综合评价表并上报省注协。

二、填报要求

各事务所在网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综合评价表(附件二,Excel格式),并根据以下要求据实填列有关信息:

1.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

2.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一)。

3.为保证指标信息汇总、评价,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完全一致。

4.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今年综合评价不填报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填列信息以2015年12月31日的信息为准。

5.省内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各指标信息填报口径均为包括总、分所在内的合并信息,在川其他地区设立的分所不单独填报。外省、市事务所在川设立分所的,按在川分所的各项指标信息填报。

6.各指标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三、其他

事务所完成综合评价表的填写后,请务必将电子表格文件名按“事务所代码+事务所名称”方式编写(注:表格格式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无法提取数据,填报无效),如“51010000张三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否则不予接收,事务所发送邮件前务必认真核对填列信息,勿多次发送邮件,邮箱地址:sczc321@163.com。报送电子表格后,请将电子表格打印一份并加盖公章,送省注协注册部,完成综合评价表报送工作。外地事务所可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收件单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收件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

收件人:注册部

如有综合评价表填报方面问题请咨询省注协注册部或中注协注册部,省注协注册部联系人:蒋演、王磊028-85315722 、85313676;中注协注册部联系人:周京010-88250136。

附件:

1、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2、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网上下载)。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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