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实务指导 >> 正文

土地增值税筹划—改卖毛坯房为卖装修房

2015-05-27 10:33:55纳税服务网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开发御花园小区项目,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1,500万元,开发成本3,200万元,含借款利息200万元,可售面积30,000平方米,如果销售毛坯房,每平方米售价3,200元,销售收入总额为9,600万元,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方案1:销售毛坯房应交纳土地增值税

不含息建造成本=1500+3200-200=45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4500×130%+9600×5.5%=5850+528=6378(万元)

增值额=9600-6378=3222(万元)

增值率=3222÷6378=50.52%

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率为5%;

应交土地增值税=3222×40%-6378×5%=1288.8-318.9=969.9(万元)

方案2:改卖毛坯房为卖装修房,对房屋进行装修,预计装修费用1,200万元,装修之后,每平方米售价为3,700元,销售收入总额11,100万元,无其他变动因素。

不含息建造成本=1500+3200-200+1200=57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5700×130%+11100×5.5%=7410+610.5=8020.5(万元)

增值额=11100-8020.5=3079.5(万元)

增值率=3079.5÷8020.5=38.40%

应交土地增值税=3079.5×30%-0=923.85(万元)

方案2与方案1的差额=969.9-923.85=46.05(万元)

责任编辑:lilingli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