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5-22
实施时间:2015-5-22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12366.gov.cn
2.传真:020-38001019
3.信件:通信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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