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二手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15-9-9
实施时间:2015-9-9
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当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经营者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甄别防范能力,维护公平公正交易秩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了《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组织修订了《二手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李丽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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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6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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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工商总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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