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12-28
实施时间:2015-12-28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