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12-28
实施时间:2015-12-28
为健全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鼓励和规范资本工具创新,提高保险公司资本管理水平,我会启动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2881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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