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符合契税、印花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电子合同1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契税、印花税自缴审核受理网点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再凭审核后的缴款通知单于1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缴税。不明白的是要带哪些资料证明? 我是株洲的户口,在长沙工作买的89平的新商品住房,我要把2%减到1%再去银行交钱,是不是要到长沙的白沙路地税那审核才能拿到1%的契约通知单?带什么?
答:申请享受普通住房1%、2%优惠税率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购房者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3)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一份;
(4)购房者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各一份;
(5)购房者本人结婚证复印件一份(不必需,仅限于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不在同一本户籍时提供);
(6)购房者户籍不属于长沙市(含长望浏宁)户籍时,需提供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年的社保缴费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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