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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税简政放权力促企业快速发展

2015-04-28 13:35:53中国政府网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看到一辆辆混凝土搅拌车排列整齐,依次装满水泥后奔赴各个工地。据了解,该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免税政策,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3.54亿元,免征增值税4178.75万元。

该公司财务总监周芳告诉记者:“作为上市公司,税收批复不及时,影响财务信息。现在将以前减免税逐级报批变为直接到征收大厅备案,效率一下提高了。”

今年以来,自治区国税局发布了首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明确包括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共三类8项违法事项的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主体。2月1日起,把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局;3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服务规范》覆盖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4月1日起实施《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和专项业务规范有机衔接、互促互进。此外,全区国税系统108项涉税事项通过“宁夏国税网上文书受理系统”实现网络受理办理;“同城通办”业务区域范围逐步拓展;推行“免填单”业务,落实“首问责任制”、自助办税、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细化推出115项措施,着力解决了办税效率、税收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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