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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5-09-06 17:36:08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9-2

实施时间:2015-9-7

各结算会员: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30%提高到40%;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20%。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9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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