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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涉税事项须知

2015-10-10 10:56:0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须知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0-8

实施时间:2015-10-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办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经具备了税务登记证件的法律效力。为方便您办理涉税事项,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国地税办理涉税事项范围

如果您的生产经营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和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等,请您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分别到国、地税局办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

如果您的生产经营范围不在上述之内,请您到地税局办涉税事项。

二、咨询服务渠道

您所需国税表单文书可直接到国税办税服务厅领取或在12366河南国税纳税服务网站查阅下载。河南国税服务热线:12366-1。

您所需地税表单文书可直接到地税办税服务厅领取或者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外部门户网站(http://www.ha-l-tax.gov.cn)查阅下载。河南地税服务热线:12366-2。

三、办理网上办税

如您需网上办税,请您及时前往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网上办税功能。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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