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法规速递 >> 正文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相关意见

2016-01-11 15:58:35工业和信息化部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2016-1-8

实施时间:2016-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我们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霍婧

电话:010-68205365

传真:010-68205363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

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5年1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