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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时验资资金是否可以当天从银行支取

2014-04-01 16:46:53东奥会计在线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在银行柜台业务操作中,常常有人问到企业增资时验资的钱当天可以从银行支取吗?回答是否定的。为什么?理由如下:

一、企业增资时第一步要在银行开立个临时存款账户,企业增资时银行验资的操作规范是比照注册验资的程序来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三)注册验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也就是说企业增资时第一步要在银行开立个临时存款账户。

二、验资账户中的钱必须在完成验资手续后才能支取使用,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银行对验资专户按规定计付利息,不得办理结算业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三、验资账户中的钱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回的条件只有二个:一是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如工商注册不同意增资或未办理增资手续的有关证明;二是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四、验资账户资金的支取时必须从其临时存款账户转入其基本账户。公司完成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银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或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要求公司将验资专户的资金全额(包括利息)划转到其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撤销该验资专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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